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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6-09 10:50:00 | 來源:中國政府網 | 作者:佚名 | 責任編輯:馬驊

關鍵詞:國務院辦公廳,興邊富民,“十三五”規劃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國辦發〔2017〕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5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

   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對于推動邊境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高各族群眾生活水平,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維護國家統一,增進中外睦鄰友好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也是邊境地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

  本規劃實施范圍為我國陸地邊境地區,包括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云南、西藏、甘肅、新疆等9個省區的140個陸地邊境縣(市、區、旗)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58個邊境團場(以下統稱邊境縣)。參照“十二五”期間做法,海南省6個民族自治縣繼續比照享受興邊富民行動相關政策。

  一、規劃背景

  我國陸地與14個國家接壤,陸地邊境線長2.2萬公里,其中1.9萬公里在民族地區。邊境地區國土面積197萬平方公里,人口2300多萬,其中少數民族人口近一半,有30多個民族與周邊國家同一民族毗鄰而居。邊境地區地處我國對外開放的前沿,是確保國土安全和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在全國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為推動邊境地區加快發展,扶持邊境各族人民盡快致富奔小康,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實施興邊富民行動的戰略決策。在各有關地方和部門共同努力下,興邊富民行動持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特別是通過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十二五”規劃,邊境地區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健全,邊民生產生活條件大幅改善,對外開放水平持續提高,民族團結和邊防鞏固效果突出,各族群眾凝聚力和向心力顯著增強,為邊境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

  由于特殊的歷史、自然、地理和復雜的周邊環境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同其他地區相比,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然相對滯后,基本建設欠賬多,發展投入總體不足,基礎設施相對落后,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較低,貧困問題依然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務艱巨,各類人才嚴重匱乏,對外開放層次和水平亟待提升,部分地區反分裂斗爭和維穩形勢復雜嚴峻。總體上看,邊境地區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特殊短板和薄弱環節,面臨的壓力和挑戰不容低估。

  隨著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區域協調發展不斷深化,脫貧攻堅全面展開,國家對邊境地區全方位扶持力度不斷加大,我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的發展進入新階段,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面臨難得的機遇。各有關地方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邊境地區發展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義,把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準確把握戰略機遇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堅持改革創新,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維護團結穩定和國家安全,不斷推動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邁上新臺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共同目標,堅持“富民、興邊、強國、睦鄰”宗旨任務,堅持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以保基本、補短板為重點,著力實施強基固邊、民生安邊、產業興邊、開放睦邊、生態護邊、團結穩邊,建設繁榮穩定和諧邊境,鞏固祖國邊防,確保邊境地區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邊民為本,改善民生。采取特殊政策措施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決好邊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生活問題,兜住民生底線,幫助貧困邊民實現脫貧,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確保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緊密圍繞國家總體外交和國防邊防需要,根據邊境各地邊民需求、自然生態條件、發展水平及毗鄰國家情況,分別研究確定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加強分類指導和政策支持,重點解決特殊困難和突出問題。

  ——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統籌規劃邊境地區發展路徑,兼顧當前和長遠,考慮需要和可能,以沿邊境鄉鎮為重點梯次推進,同時將邊境市(地、州、盟)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邊境師(以下統稱邊境市)作為規劃聯動區,增強對邊境地區建設發展的支撐保障能力,形成邊境地區夯實前沿、以邊帶面、從線到片的空間格局。

  ——改革創新,活邊富民。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消除制約邊境地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相關新政策、新舉措在有條件的邊境地區先行先試,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一步提升邊境地區開放水平、產業發展水平,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帶動邊民增收致富。

  ——軍民融合,共建共享。以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社會服務保障統籌、軍地公共安全合作、邊防民防融合建設為重點,堅持平戰結合、防管一體、深度融合,補齊短板弱項,增強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支撐能力。

  ——促進團結,固邊睦鄰。全面正確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斷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維護邊境地區社會穩定,增強興邊富民輻射作用,增進睦鄰友好,為邊境地區發展營造良好內外環境。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邊境地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服務發展和保障邊防能力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邊民安居守邊條件全面改善;特色優勢產業較快發展,支撐群眾居邊致富作用全面增強;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沿邊開發開放水平顯著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實現協調發展;民族團結基礎進一步夯實,邊境地區安定和諧局面更加鞏固。

  ——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邊境地區生產總值、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人民生活顯著改善,新型城鎮化持續推進,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基礎設施條件全面強化。沿邊鐵路、公路、機場建設全面推進,邊境地區區際交通網絡初步形成。具備條件的沿邊境鄉鎮、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客車,自然村道路交通條件明顯改善。農田水利設施基本完善。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高。用電問題全面解決。清潔能源普及率明顯提高。信息基礎設施全面加強。

  ——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提高。邊境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城鄉居民住房、交通條件得到改善,邊民上學難、看病難問題基本解決,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顯增加,就業規模不斷擴大,邊民文化需求基本得到滿足,總體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特色優勢產業較快發展。邊境地區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產業布局更趨合理,特色優勢產業體系更加健全,初步建成一批能源資源、生物資源、民族文化資源、農產品加工基地和區域性國際商貿物流中心及旅游集散中心,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沿邊開放水平顯著提高。對外開放平臺更加完善,國際經濟合作成效顯著,口岸功能與設施更加完備,邊境貨物貿易穩步發展,服務貿易增長明顯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等開發開放平臺的輻射和示范作用增強,合作層次和水平進一步提升。

  ——實現生態良好綠色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的生產生活方式在邊境地區深入人心,跨區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河湖、濕地等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全面提升,邊境地區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態勢明顯。

  ——確保邊防安全邊疆穩固。軍民融合發展全面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和愛民固邊系列創建活動深入推進,邊民國家意識、國民意識、國防意識進一步增強。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基本建成,維穩控邊能力進一步增強。與周邊國家友好往來更加密切。

  三、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圍繞強基固邊推進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1.加強邊境地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結合國家開放戰略和區域發展規劃,打通邊境地區對內對外聯系大通道,實現通江達海出境。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進沿邊區際鐵路交通網絡、公路交通網絡、航空網絡和航運網絡建設,提升口岸、沿邊公路等級,提高國家邊防交通保障能力,加強經濟中心、人口集聚區、口岸、港口等之間的交通聯系。

  推動邊境地區鐵路通道建設。重點推進“一帶一路”國際通道、區際干線和沿邊鐵路建設,擴大路網覆蓋面,逐步形成依托國內鐵路網、連接周邊國家的對外鐵路通道網絡。加快建設泛亞鐵路、第二亞歐大陸橋鐵路、東北亞陸海聯運鐵路,研究推進中朝邊境鐵路建設。加強邊境地區與內地的鐵路通道建設,推進川藏通道建設,增強西南、西北、東北地區與內地的通道聯系能力。大力實施進出疆、藏工程。

  推動邊境地區公路通道建設。以國家高速公路網待貫通路段為重點,穩步推進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與內地交通運輸聯系的大通道項目建設。加快與周邊國家的國際公路運輸通道建設,基本實現與重點毗鄰國家相連的重要公路通道高等級化,提升重點口岸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完善邊境地區公路網布局,有序推進以通縣公路為重點的國省干線公路改造,加強中印、中朝、中緬、中俄、中蒙方向沿邊公路和邊防公路建設。

  加強邊境地區航空航運建設。加快發展區域樞紐機場,合理發展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加強跨界河流的航道治理,加強瀾滄江—湄公河等國際水運通道建設。積極推進界河跨境橋梁建設,保障和拓寬對外通道。

  大力改善邊境農村交通狀況。繼續實施沿邊地區特別是邊境建制村農村公路通達工程和通暢工程,支持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優先解決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強危橋改造、安保工程、縣鄉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寬改造、縣級客運站、鄉鎮客運站、渡口改造等重點工程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鐵路總公司、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下同)

  2.加強邊境地區水利能源基礎設施建設。

  推進邊境地區水利建設。支持邊境地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農田水利工程、防洪抗旱減災工程、水資源開發利用工程、水資源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和農村水電工程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設。繼續實施并加快推進一批重點水源工程,不斷提高邊境地區水資源調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在邊境地區優先完成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重點支持農田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加快實施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工程,以田間渠系配套、“五小水利”工程、農村河塘清淤整治為重點,加強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安排和支持邊境地區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等水利建設項目,科學有序推進跨國界河流治理工程建設。加強邊境地區山洪災害防治力度,完善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開展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

  加快邊境地區能源建設步伐。大力推進油氣戰略通道建設,穩步推進邊境地區與周邊國家的電力基礎設施合作。在保護生態前提下,積極穩妥開發建設水電,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支持離網缺電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研究建立水電開發邊民共享利益機制。以邊境地區小城鎮、中心村為重點,深入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提升邊境地區電力普遍服務水平。力爭到2020年,電網覆蓋全部邊境縣并達到小康電水平。

  (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

  3.加強邊境地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完善邊境政務信息網絡平臺,支持電子政務、電子商務、遠程教育、遠程醫療、網絡安全、社會信用體系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和網絡與信息安全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光纖寬帶接入,完善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加快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實現行政村通寬帶、20戶以上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線通信信號覆蓋、邊境地區農村廣播電視和信息網絡全覆蓋。加強邊境地區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強化與周邊國家通信互聯互通和無線電頻率協調,加快推進邊境地區信息網絡設施建設,加強邊境地區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和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建設,強化信息網絡安全與應急保障能力。繼續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測繪地理信息保障工程,加強邊境地區基礎性和專題性地理國情監測,為興邊富民行動提供決策依據,為相關重大工程實施提供監管手段。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測繪地信局)

  4.因地制宜推進邊境地區城鎮化建設。

  強力推進沿邊城鎮建設。按照沿邊集聚、合理布局、集約發展和適度超前原則,以邊境市為引領,構建以邊境重要節點城市和小城鎮為支撐、臨邊集鎮為節點、抵邊村寨為支點,沿邊境線輻射延伸的城鎮帶。加強與周邊城市的統籌規劃與功能配套,有序推進邊境重點鎮建設,切實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鮮明、產城融合、城鄉統籌、充滿魅力的邊境小城鎮,將具有特色資源、區位優勢的重點鎮培育成為休閑旅游、商貿物流、現代制造、教育科技等特色小鎮,發展成為服務農村、帶動周邊的綜合性小城鎮。保護邊境地區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推進傳統村落保護和特色景觀旅游村鎮建設。加強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建設邊境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廊帶。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國家民委)



  (二)圍繞民生安邊全力保障和改善邊境地區民生。

  1.精準推進邊境貧困人口居邊脫貧。

  實施邊境地區就地就近脫貧專項行動。圍繞守邊固土、居邊脫貧致富目標,按照“六個精準”的要求,堅持邊境地區扶貧開發與富裕邊民、鞏固邊防相結合,制定精準支持邊民就地就近脫貧致富的有力措施。采取相關優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支持沿邊境建檔立卡貧困村發展。對居住在沿邊境特殊區域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綜合采取經濟扶持、金融支持、生活保障、優化服務等措施,徹底解決其生產生活后顧之憂,引導其增強國家認同感和自豪感,安心生活、定心守邊。

  堅決打贏邊境地區脫貧攻堅戰。堅持精準扶貧與區域發展相結合,精準到人、扶持到戶與整村推進、整鄉推進、整縣推進相結合,國家各項扶貧政策向邊境地區傾斜。全力推進產業扶貧、就業扶貧、教育扶貧、科技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殘疾人脫貧和兜底保障,提升貧困邊民生產生活水平。強力推進邊境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扶貧,重點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種養業、傳統手工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游實現脫貧。實施“互聯網+”產業扶貧、科技助力精準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鄉村旅游扶貧工程,拓寬邊民增收致富渠道。結合國家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退牧還草等生態工程,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穩步實施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保障各教育階段從入學到畢業的全程全部資助。實施邊境地區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加大各類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對邊境地區扶貧開發的支持力度,拓寬金融扶貧的資金來源渠道,降低扶貧開發融資成本。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邊境地區區域性整體貧困。

  (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環境保護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國科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林業局、國家旅游局、人民銀行、中國殘聯、財政部、國家民委)

  2.全面改善邊民居住生活條件。

  著力推進沿邊村莊建設。綜合考慮守土固邊需要和具備發展條件兩方面因素,整合政策資源,科學規劃邊境村鎮建設、村落分布、農田保護、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因地制宜制定沿邊村莊標準,繼續實施以工代賑工程,重點支持邊境貧困地區基本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鄉村道路建設、小流域治理、片區綜合開發、草場建設、村容村貌整治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全面改善邊民居住條件,全力加強村莊設施建設,推進村莊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沿邊境線建設一批村美民富、民族團結、睦鄰友好、邊防穩固、人民幸福的村莊。

  著力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鼓勵和扶持邊境地區常住居民抵邊居住生產,結合各地實際,完善邊民補貼機制,適時提高邊民補助標準,對護邊員、邊境聯防隊員等邊境群防組織建設予以傾斜。加快推進邊境地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危房改造、農墾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加大邊境地區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鄉鎮干部、鄉村學校教師周轉房及配套設施建設支持力度,保障邊民居住安全。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教育部、公安部、國家民委、財政部)

  3.大力推進邊境地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加大邊境地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支持力度。實施邊境地區全民參保計劃,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險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為重點,完善覆蓋城鄉、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民參保,為城鄉居民提供規范高效便捷服務。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全面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相關保障制度的銜接機制。全面高效實施臨時救助制度,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支持邊境地區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優先集中供養完全或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支持邊境地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區域性救災減災指揮中心和救災物資儲備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

  4.優先發展邊境地區教育事業。

  推動邊境地區教育事業全面發展。加快完善邊境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加大對邊境地區農村學前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勵普惠性幼兒園發展。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全面推進邊境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邊境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基本辦學條件,加強邊境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科學布局、辦好村小學和教學點,提升邊境學校教育質量,切實保障守土固邊邊民家庭學齡兒童就近就便有學上、上好學。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繼續支持邊境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積極發展符合邊境地區實際的職業教育,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制度。科學穩妥推行雙語教育,堅定不移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強雙語科普資源開發。繼續加大對邊境地區家庭困難學生的貸款支持力度。加大教育對口支援力度,加強邊境地區師資特別是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培訓,選派優秀教師駐邊支教,支持當地教師隊伍建設。加大教育對外開放力度,支持邊境城市與國際知名院校開展合作辦學。

  (教育部、中國科協、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5.強力推進邊境地區衛生事業發展。

  全面提升邊民身體健康素質。加強邊境地區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實施邊境地區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加大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將邊境地區尚未達標的縣級醫院全部納入中央支持范圍。大力推進邊境地區遠程醫療。以邊境市、邊境縣、邊境鄉鎮、邊境口岸、交通沿線城鎮為重點,加大對邊境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對口支援力度,加大東部醫院對西部醫院的支持力度。選派國家醫療隊加強對邊境地區巡回醫療工作,在邊境地區部署國家區域衛生應急支隊。完善邊境地區疾病防控監測體系,強化緊急醫學救援能力,與周邊國家在人員培訓、聯合應急演練、專家互訪等方面加強合作,共同組織開展傳染病、地方病等防治工作。

  (國家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民委)

  6.大力促進邊民就業創業。

  全力推動邊民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和企業,鼓勵各類企業或產業園區吸納邊民就業,努力實現邊民充分就業。統籌推進重點群體就業,提供就業服務。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扶持,促進邊民自主就業。加強就業援助,對就業困難邊民實行分類幫扶,做好零就業家庭幫扶工作。促進已轉移農村貧困勞動力在動態中穩定就業。推進政府購買培訓服務,大力推行訂單式培訓、定崗培訓、定向培訓等與就業緊密聯系的培訓模式,提升職業培訓質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加大對鄉土人才和創業隊伍的培養力度,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開展邊境地區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將部分有勞動能力的邊民轉為當地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鼓勵邊境省區在沿邊一線設立護林護草、沿邊鄉村道路和界江船只協管等崗位,推進邊民就業護邊。進一步探索邊防工作與解決邊民就業問題有機結合的新模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中國殘聯、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國家林業局、財政部)

  7.全面提升邊境地區公共文化科技服務能力。

  大力推進文化強邊。提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推動邊境地區縣級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按建設標準改擴建。加強邊境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大邊境地區公共文化資源供給,加強優秀文化作品的創作、譯制和傳播,推進基層公共數字文化一站式服務和移動服務。強化邊境地區宣傳文化陣地建設與管控,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加強邊境地區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邊境地區傳統工藝振興,支持邊境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加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和合理展示。大力支持邊境地區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加大邊境地區文化人才培養,支持邊境地區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產業合作,繼續實施“邊疆萬里數字文化長廊”、“春雨工程”等,鼓勵邊境省區配置“流動博物館”。

  加強邊境地區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全民閱讀,推動數字閱讀,統籌建設城鄉閱報欄(屏)、社區閱讀中心、數字(衛星)農家書屋、數字(衛星)閱讀終端等設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協調發展,扶持邊境縣和邊境口岸新華書店、國門書屋等實體書店建設,繼續推動農家書屋提檔升級、送書下鄉,加強邊境地區數字電影院線建設。全面提升邊境地區新聞出版發行網點建設水平和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能力,提高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內容生產和譯制能力,加強少數民族廣播影視節目譯制和制作,加快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加強基層應急廣播建設。依托“東風工程”、“絲路書香工程”、“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等平臺和資源,加快邊境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步伐。加強邊境地區文化交流和信息服務,探索打造邊境文化睦鄰綜合性服務中心。

  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建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在邊境地區深入開展科技服務和科普活動,大力推動“科普中國”落地應用,增強邊境地區科普服務能力,繼續開展“科技列車行”、“科普大篷車”、邊境民族地區雙語科普試點等科技服務。

  (文化部、國家文物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科技部、中國科協、國家民委)



  (三)圍繞產業興邊大力發展邊境地區特色優勢產業。

  1.推進邊境地區特色優勢農業發展。

  立足邊境地區綠色農業、特色農業發展基礎,打造沿邊生態高效安全農業經濟帶。加快轉變邊境地區農業發展方式,著力構建沿邊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和生產經營體系,提高農業致富邊民能力。充分依托邊境地區綠色農牧業資源,優化發展特色種植業,積極發展草牧業,有序發展健康水產養殖,大力發展特色林業產業。指導邊境地區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發揮龍頭企業作用,延伸產業鏈、打造供應鏈,形成全產業鏈,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發展休閑觀光農業、農村電商、農產品定制等新產業新業態。支持邊境地區實施“一村一品”強村富民工程、家庭農場建設工程、中藥材規范化生產基地建設工程、“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農產品產區“快遞下鄉”工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加快邊境地區專業村、專業鄉鎮建設,大力支持專業村鎮特色農產品品牌打造,推進農民合作社創新規范發展,促進邊民就業增收。支持邊境地區開展農業國際合作項目。強化邊境地區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推進特色農產品供應基地建設和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

  (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國家郵政局、國家中醫藥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推進邊境地區特色加工制造業發展。

  大力扶持邊境地區發展特色優勢加工業,培育規模大、產值高、帶動力強、受益面廣的增收致富產業。促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引導產業集約集聚發展。引進和培育龍頭企業,實現產業延伸與發展,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發展外向型優勢制造業,因地制宜培育一批輕工、紡織服裝、五金建材、裝備制造、機電產品、電子信息、能源和原材料等產業基地,形成一批有競爭力的特色產業集群。實施邊境地區“互聯網+”行動,推動互聯網與創業創新、益民服務、高效物流、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文化旅游等結合,不斷拓展融合領域。鼓勵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和大型商品市場轉型升級,扶持民族特色手工藝品開發和生產。

  (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人民銀行、商務部、國家旅游局、國家民委)

  3.推進邊境地區特色服務業發展。

  以重點口岸城市為節點,建設一批內外貿一體化的特色商貿市場、商品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發展國際商貿物流產業。推動邊境地區電子商務發展,建設一批“邊境倉”。大力發展服務外包、中醫藥服務、會展服務、金融服務等服務貿易,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沿邊服務外包合作區。依托民族文化資源,大力發展民族文化產業,打造邊境民族文化品牌。在項目、資金和政策上對邊境地區旅游業予以傾斜支持,大力發展“多彩邊境”旅游和跨境特色旅游,積極扶持一批對脫貧致富帶動力強的重點景區。推動建設邊境旅游試驗區、跨境旅游合作區和全域旅游示范區,開發具有邊境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項目、主題酒店和特色餐飲,辦好民族風情節。支持邊境地區特色文化產業和旅游業融合發展,開發高品質特色旅游產品,提升文化旅游層次和水平。打造絲綢之路、茶馬古道、環喜馬拉雅等國際精品旅游線路,加強重點旅游城市和景點建設。

  (商務部、海關總署、外交部、國家旅游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國家民委)

  4.推進邊境地區產業園區發展。

  根據邊境地區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產業基礎、生態條件以及與周邊國家毗鄰地區的互補性,建設能源資源加工產業基地、出口加工園區、區域性國際商貿物流中心,進一步健全市場體系,吸引資金、技術和人才等資源要素集聚,大力推進產業園區發展。打造一批國家級特色產業園區和基地,推動邊境地區與內地合作共建產業園區,探索發展飛地經濟。

  (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四)圍繞開放睦邊著力提升沿邊開發開放水平。

  1.推動邊境地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

  依托區位優勢,充分發揮對外開放窗口作用,加快推動邊境地區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在加強與周邊國家的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方面發揮前沿作用。完善邊境地區地方政府對外合作機制。發展一批邊境中心城市,推動沿邊重點地區加快發展,強化對毗鄰地區產業的輻射帶動能力。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推廣云南、廣西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政策。依托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瀾滄江—湄公河合作、中亞區域經濟合作、大圖們倡議、中巴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蒙俄經濟走廊等合作平臺,促進邊境地區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經貿、文化、科技交流與合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

  2.大力推動邊境地區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

  支持對外貿易轉型升級,有序發展邊境貿易,完善邊貿政策,支持邊境小額貿易向綜合性多元化貿易轉變,探索發展離岸貿易。加強邊民互市點建設,修訂《邊民互市貿易管理辦法》和《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嚴格落實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支持沿邊重點地區創建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推廣電子商務運用,結合區位優勢和特色產業做大做強旅游、運輸、建筑等傳統服務貿易。推進沿邊重點地區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逐步實現高水平對內對外開放。

  (商務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3.提升沿邊開放便利化水平。

  加大沿邊口岸開放力度,推進邊境口岸對等設立和擴大開放。切實提高對沿邊重要口岸的監管能力,創新口岸監管模式,優化查驗機制,在沿邊重點地區有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深化“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的監管服務改革。加強沿邊、內陸、沿海通關協作,依托地方電子口岸平臺,推進沿邊口岸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沿邊重點地區借鑒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在投資、貿易、金融、創新創業、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探索與國際高標準接軌。加強與周邊國家在出入境管理、檢驗檢疫和邊防檢查領域的合作,推進人員往來便利化。

  (海關總署、商務部、公安部、質檢總局、國家旅游局、外交部)

  4.加強邊境地區開發開放平臺建設。

  加快推進廣西東興、憑祥,云南瑞麗、勐臘(磨憨),內蒙古滿洲里、二連浩特,黑龍江綏芬河—東寧等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改革創新試驗區體制機制,優化區內產業結構,加快建設國際貿易基地、國際物流中心、進出口加工基地、國際人文交流中心等,打造網絡化連接、立體式交通、生態型發展的現代化國際口岸城市。加大對邊境經濟合作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的支持力度。推動邊境經濟合作區與東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各類園區一對一合作,鼓勵有條件的邊境經濟合作區與周邊國家開展產業合作,積極有序承接境內外產業轉移,推動邊境經濟合作區加工制造、邊境貿易、商貿物流、休閑旅游等特色產業和相關新興產業發展。穩步建設跨境經濟合作區,充分發揮其在促進互聯互通和探索國際經貿合作新模式等方面的優勢,便利貿易投資和人員往來,推進產業合作,帶動與相鄰國家邊境地區經濟往來。發揮好周邊境外經貿合作區的帶動作用。突出生態保護、休閑旅游、口岸通道等功能,建設黑瞎子島中俄國際合作示范區。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海關總署)


  (五)圍繞生態護邊加強邊境地區生態文明建設。

  1.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加快實施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等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大力推進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加強重點區域、流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構筑以草原和天然林為主體、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加強國門生物安全體系建設,健全國門生物安全查驗機制,嚴防動植物疫病疫情傳入。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質檢總局)

  2.加強邊境地區生態建設。

  加強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強水土保持和農田生態保護,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石漠化治理、天然林資源保護等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力度。加強邊境地區動植物疫病疫情防控,有效防范跨境傳播風險。防范物種資源喪失和外來物種入侵。推進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工程。統籌考慮將符合條件的邊境縣優先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質檢總局、水利部、環境保護部)

  3.推進邊境地區環境污染治理。

  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對開發建設類規劃,基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評價,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嚴把環境準入關,優化區域發展布局與規模。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環境治理,實行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繼續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凈化農產品產地和農村居民生活環境。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進一步強化邊境地區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嚴格執行節能減排考核。

  (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


  (六)圍繞團結穩邊通力維護民族團結和邊防穩固。

  1.加強邊境地區基層治理能力建設。

  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著力強化黨的政治、思想、制度和作風引領,全面增強基層黨組織戰斗力,全面提升基層政權建設水平,提升鄉鎮(街道)服務能力與治理水平,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邊境地區基層黨組織建設,抓好以村級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政權陣地功能,提升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維護穩定、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保護生態、促進和諧、鞏固邊防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中央組織部、國家民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

  2.不斷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深入開展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培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國家意識,不斷增強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宗教觀、歷史觀、文化觀,不斷增強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自覺性、主動性、堅定性,傳遞民族團結的正能量。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問題,堅決依法打擊破壞民族團結和分裂祖國的違法犯罪活動。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扎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單位)建設。

  (國家民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教育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國家宗教局)

  3.推進軍民深度融合發展。

  在邊境地區廣泛開展愛國守邊教育,大力宣傳人民邊防為人民、人民邊防靠人民,筑牢人民邊防的銅墻鐵壁。在邊境建設中貫徹國防鞏固要求,同時合理兼顧民用需要。堅持軍地資源優化配置、合理共享、平戰結合、沿邊沿線銜接,加強軍地在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等領域的統籌發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工程,增強基礎設施軍民共用的協調性。加強邊防基礎設施建設。鞏固軍政軍民團結,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提高邊境綜合防衛管控能力,維護邊境地區安全穩定。

  (公安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民委)

  4.通力共建和諧邊疆。

  完善邊境地區治理協調機制,制定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范信息報告制度,加強跨部門、跨區域應急聯動,提升聯合處置能力。深化邊防對外交往合作,及時協商處理邊境事務,密切睦鄰友好關系。推進邊境地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社會治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走私、販毒、販槍、偷越國(邊)境、非法出入境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扎實推進愛民固邊模范村(社區)、鄉鎮、縣市創建。支持邊境地區公安機關與周邊國家地方警務、邊檢(移民)、禁毒、邊防等執法部門建立對口合作機制,共同維護邊境地區安全穩定。加強文化執法合作,打擊非法文化產品流入,構筑邊境地區文化安全屏障。全面正確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為穩邊固邊和邊境地區發展服務。繼續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

  (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外交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民委、國家宗教局、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

  四、政策措施

  
針對邊境地區的重要戰略地位和特殊性,國家優先支持邊境地區改革創新和加快發展,出臺差別化政策予以支持,進一步加大相關優惠政策對邊境地區的傾斜力度。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優先支持一部分邊境縣市。做好與邊境農場、林場等相關政策的銜接。

  (一)邊民扶持政策。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動態的邊民補助機制,中央財政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給予支持,鼓勵邊境地區群眾抵邊居住和貼邊生產生活。降低邊民創業創新門檻,對邊民自主創業實行“零成本”注冊,引導鼓勵符合條件的邊民按規定申請10萬元以下的創業擔保貸款。加大對邊境回遷村的扶持力度。各部門安排的各項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邊境地區尤其是邊境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加大對邊境地區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奔小康的支持力度。

  對于在邊境地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滿20年以上且無不良記錄的工作人員,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可探索在其退休時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邊境地區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時,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招考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人員。落實國家對在邊境地區工作的公職人員工資、福利、住房等方面待遇政策。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優秀復轉軍人就地安置。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民委)

  (二)財政政策。

  充分考慮邊境地區特殊需要,加大對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國家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復、退牧還草、水生態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的項目和資金安排進一步向邊境貧困地區傾斜。

  加大對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城鎮建設、產業發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研究提高對邊境地區鐵路、民航、能源、信息等建設項目投資補助標準或資本金注入比例。國家發展改革委繼續設立興邊富民行動專項,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生態環境保護和人居環境整治、民族文化傳承等領域項目建設。國家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旅游發展基金等專項扶持資金向邊境地區傾斜。民族自治地方的邊境縣和兵團邊境團場享受民族貿易縣的優惠政策。由地方統籌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實行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民政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旅游局、國家民委)

  (三)金融政策。

  鼓勵和引導商業性、政策性、開發性、合作性等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邊境地區的支持。支持商業性金融機構積極探索開發適合邊境地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合理調劑和引導信貸資源,加大對邊境地區基礎設施、改善民生和特色優勢產業的支持。在遵循商業原則及風險可控前提下,對邊境地區商業性金融分支機構適度調整授信審批權限,鼓勵將更多資源用于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對邊境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加大扶貧再貸款支持力度。在邊境試點地區穩妥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拓寬農村抵押擔保物范圍。創新金融政策工具,向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成本資金,用于支持邊境地區發展。發揮政策性、開發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大力支持邊境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所在區域基礎設施建設、特色產業發展和教育醫療發展。協調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支持邊境地區發展。支持邊境地區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積極發揮雙邊本幣結算協定的作用,擴大邊境地區跨境貿易投資中人民幣的結算和使用。

  培育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邊境地區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規范發展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鼓勵和引導在邊境地區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投資區域性創新創業企業。進一步加大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推廣。支持期貨交易所研究在沿邊重點地區設立商品期貨交割倉庫。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四)土地政策。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邊境地區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國土資源部直接安排,保障興邊富民用地需要。分解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向邊境地區傾斜,邊境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增減掛鉤指標可以在省域范圍內調劑使用,增減掛鉤收益按規定全額繳入國庫后,通過支出預算統籌安排用于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移民搬遷。中央和省級在分配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土地整治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時,重點向邊境地區傾斜,進一步加大對邊境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在有條件的邊境地區,優先安排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支持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

  (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農業部、環境保護部)

  (五)社會保障政策。

  加大對邊境地區居民基本社保體系的支持力度,合理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合理確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對于符合條件的沿邊境行政村困難邊民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給予補助。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鼓勵探索向邊境地區貧困人口傾斜的具體辦法,合理提高報銷比例,切實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加大邊境地區農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落實好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民委)

  (六)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補償政策。

  合理擴大邊境地區光伏、風電等優勢能源資源開發規模。探索在邊境地區率先實行自然資源資產收益扶持機制。在邊境地區率先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擴大補償范圍,合理提高補償標準。逐步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引導受益地區與提供生態產品的邊境地區之間通過資金補助、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補償。完善并繼續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對實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牧民實行補貼和獎勵,支持草原畜牧業轉型發展。開展邊境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邊境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

  (國家能源局、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七)對口支援政策。

  依托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機制,有關東部省份和對口援疆援藏省份,加大對內蒙古、廣西、云南、西藏、甘肅、新疆等省區邊境地區的幫扶力度,在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支援、資金支持等方面向邊境地區傾斜,鼓勵、組織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積極參與邊境地區建設。鼓勵經濟較發達省份、大中城市、國有大中型企業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參與東北邊境地區建設,支持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開展省內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推動邊境地區加快發展。繼續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等定點扶貧和對口支援。繼續推動中央企業與邊境地區開展各類經濟技術交流活動。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國家民委、中央統戰部、國務院扶貧辦)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國家支持、省負總責、市級聯動、縣級落實”的方針,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任務責任,密切協調合作,確保如期完成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充分發揮興邊富民行動協調小組作用,統籌協調興邊富民行動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興邊富民行動重點工作和重點任務,推動規劃有效實施。

  (二)明確責任分工。

  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具體負責指導邊境各省區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會同有關部門和邊境省區進一步加強對接,研究確定各地興邊富民行動的重點方向、重點措施、重點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將規劃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與本部門“十三五”專項規劃、年度計劃相銜接。邊境各省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負責本省區的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制定配套規劃或實施意見,明確責任分工,確保規劃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督檢查。

  國家民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有關部門和邊境省區人民政府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加強規劃實施監測,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推進統計信息庫建設,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定期向國務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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