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國務院2001年6月頒布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也稱第一個十年扶貧開發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總結《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實施以來的成就和經驗,研究部署新世紀頭10年的扶貧開發工作。決定:從2001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進程,把我國扶貧開發事業推向一個新的階段。
《綱要》提出2001-2010年扶貧開發總的奮斗目標是:盡快解決少數貧困人口溫飽問題,進一步改善貧困地區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鞏固溫飽成果,提高貧困人口的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加強貧困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態環境,逐步改變貧困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的落后狀況,為達到小康水平創造條件。
《綱要》明確了扶貧開發應堅持的基本方針和原則: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堅持綜合開發、全面發展;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堅持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綱要》對扶貧開發的對象與重點、內容和途徑、政策保障和組織領導等,進行了全面部署。按照集中連片的原則,國家把貧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邊疆地區和特困地區作為扶貧開發的重點,并在上述四類地區確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綱要》特別強調扶貧開發要“工作到村、扶貧到戶”,以貧困鄉村為基礎制定扶貧開發規劃,明確奮斗目標、建設內容、實施措施、幫扶單位和資金來源,實行一次批準,分年實施,分期投入,分期分批地解決問題。
經過10年的不懈努力,到2010年,《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完成。農村居民的生存和溫飽問題得到基本解決,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社會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生態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我國提前實現了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貧困人口比例減半目標,為全球減貧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匯釋義》,國務院扶貧辦信息中心提供。)